通过各种渠道非法获取他人抖音账号,再出售获利1月5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周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其批准逮捕案 件 简 介2022年11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某结识了自称做抖音直播的张某,张某以未实名认证账号每个15元,实名认证账号每个40元的价格向周某收购抖音账号。
动动手就能轻松赚钱,周某听后心动不已,立即将自己和妻子实名认证的抖音账号提供给了对方,张某随即给了周某80元尝到甜头的周某决定大干一场他利用自己与某通信公司业务合作的机会,在为客户办理新手机号入网时,将掌握到的用户信息注册抖音账号,或者将身边亲戚朋友的手机号注册抖音账号,在大街上通过赠送小礼品诱导路人注册抖音账号,将上述违法获得的抖音账号出售给张某。
除此,周某还以单价10元收购抖音账号,再转手倒卖给张某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周某共计出售抖音账号200余个,获利7000余元张某(另案处理)购买抖音账号后,与抖音线上直播、带货的商家商谈好具体要求及价格,登录收购的抖音账号,到商家直播间进行点赞、评论,制造虚假观看人数以及到合作商家指定的直播间恶意举报,以此牟利。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周某以违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遂依法决定对其批准逮捕。